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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印发《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
 
教材〔202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总体国家安全观,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文件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提出“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指导大中小学系统、规范、科学地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我部制定了《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指导纲要》
教育部
2020年9月28日
 
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指导纲要
      为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导大中小学系统、规范、科学地开展国家安全教育,特制定本纲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和全面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安全教育体系,系统推进国家安全教育进课程、进教材、进校园,全面增强大中小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提升维护国家安全能力,为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方向。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统领,坚持和加强党对国家安全教育的领导,增强国家意识,强化政治认同,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坚持依法开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一系列法律框架内依法开展教育。
 
       坚持统一规划。强化顶层设计,明确大中小学各学段国家安全教育目标,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统筹各领域国家安全教育内容,形成纵向衔接、横向配合、有机融入的教育格局。
 
       坚持遵循规律。符合学生年龄特征,密切联系学生实际,紧贴世情国情社情,适应不同学科专业领域和不同类型教育特点,提升科学性和适宜性。
 
       坚持方式多样。充分利用多种资源,专门课程与学科融入相结合,知识学习与实践活动相结合,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生动鲜活、易于接受,增强育人实效。
 
       (三)主要目标
 
       通过国家安全教育,使学生能够深入理解和准确把握总体国家安全观,牢固树立国家利益至上的观念,增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意识,具备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
 
       小学阶段,重点围绕建立国家概念,启蒙国家安全意识。学生初步了解国家安全基本常识,感受个人生活与国家安全息息相关,增强爱国主义情感。
 
       初中阶段,重点围绕认识个人与国家关系,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学生初步了解总体国家安全观,掌握国家安全基础知识,理解国家安全对个人成长的重要作用,初步树立国家利益至上的观念。
 
       高中阶段,重点围绕理解人民福祉与国家关系,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学生理解总体国家安全观,初步掌握国家安全各领域内涵及其关系,认识国家安全对国家发展的重要作用,树立忧患意识,增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的使命感。
 
       大学阶段,重点围绕理解中华民族命运与国家关系,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学生系统掌握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内涵和精神实质,理解中国特色国家安全体系,树立国家安全底线思维,将国家安全意识转化为自觉行动,强化责任担当。
 
       二、主要内容
 
       (一)总论
 
       主要包括:国家安全的重要性,我国新时代国家安全的形势与特点,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基本内涵、重点领域和重大意义,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主要学习:习近平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重要论述,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安全、政治安全、国家利益至上有机统一,坚持维护和塑造国家安全,坚持科学统筹。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科技、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增强国家安全能力。完善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健全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
 
       (二)重点领域
 
       主要包括: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以及太空、深海、极地、生物等不断拓展的新型领域安全。
 
       主要学习:国家安全各重点领域的基本内涵、重要性、面临的威胁与挑战、维护的途径与方法。
 
       具体内容:
 
       政治安全包括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等方面,是国家安全的根本,对于保障人民安全、维护国家利益,不断提高全体国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的重大意义。面临渗透、分裂、颠覆等敌对活动的威胁。维护政治安全必须加强党的领导、坚定理想信念。
 
       国土安全包括领土以及自然资源、基础设施安全等方面,核心是指领土完整、国家统一,边疆边境、领空、海洋权益等不受侵犯或免于威胁的状态,是国家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面临境内外分裂势力的挑衅。维护国土安全必须加强国防和外交能力建设。
 
       军事安全包括军事力量、军事战略和领导体制等方面,是国家安全的重要保障和保底手段。面临世界军事变革深入发展带来的挑战和潜在战争风险。维护军事安全必须贯彻落实习近平强军思想,全面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
 
       经济安全包括经济制度安全、经济秩序安全、经济主权安全、经济发展安全等方面,是国家安全与发展的基础。面临国际经济金融动荡和国内经济可持续发展挑战。维护经济安全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发展道路。
 
       文化安全包括文化主权、文化价值观、文化资源安全等方面,是确保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独立和尊严的重要精神支撑。面临外部意识形态渗透、消极文化侵蚀、文化自信和向心力缺失等威胁。维护文化安全必须强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
 
       社会安全包括社会治安、社会舆情、公共卫生等方面,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面临重大疫情、群体性事件、暴力恐怖活动、新型违法犯罪等威胁。维护社会安全必须健全法制,完善体制机制,提升应对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等社会公共安全事件的能力。
 
       科技安全包括科技自身安全和科技支撑保障相关领域安全,涵盖科技人才、设施设备、科技活动、科技成果、成果应用等多个方面,是支撑国家安全的重要力量和技术基础。面临重点领域核心技术受制于人、原始创新能力不足等问题。维护科技安全必须重视人才培养、突破关键技术。
 
       网络安全包括网络基础设施、网络运行、网络服务、信息安全等方面,是保障和促进信息社会健康发展的基础。面临网络基础设施安全隐患和网络犯罪等威胁。维护网络安全必须践行“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的理念,强化依法治网、技术创新、国际合作等,树立网络空间主权意识。
 
       生态安全包括水、土地、大气、生物物种安全等方面,是人类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面临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疫情等威胁。维护生态安全必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强综合治理,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
 
       资源安全包括可再生资源安全、不可再生资源安全等方面,是国家战略命脉和国家发展依托。面临供需矛盾大、对外依存度高、开发利用水平低等问题。维护资源安全必须坚持推进绿色发展、利用好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
 
       核安全包括核材料、核设施、核技术、核扩散安全等方面,事关人类前途命运。面临核事故风险、涉核恐怖活动、核扩散威胁和核对抗挑战等。维护核安全必须强化政治投入、国家责任、国际合作、核安全文化建设,全面提升核技术能力。
 
       海外利益安全包括海外中国公民、机构、企业安全和正当权益,海外战略性利益安全等方面。面临冲突与政局动荡、国际恐怖主义、重大自然灾害、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疫情等威胁。维护海外利益安全是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必然要求,必须提升海外安全保障能力,加强国际合作。
 
       新型领域安全包括太空、深海、极地、生物等发展探索、保护利用等,是未来国际竞争的新焦点。面临技术挑战、参与国际规则制定等问题。维护新型领域安全必须推进顶层设计、加快人才培养、深化国际合作等。
 
        三、实施途径
 
       (一)开设专门课程
 
       高等学校依托校内相关教学科研机构,开设国家安全教育公共基础课。鼓励支持地方和中小学(含中职)挖掘和利用校内外国家安全教育资源,开设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
 
       (二)开展专题教育
 
       围绕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各领域,确定综合性或特定领域的主题。通过组织讲座、参观、调研、体验式实践活动等方式,进行案例分析、实地考察、访谈探究、行动反思,积极引导学生自主参与、体验感悟。
 
       (三)融入各学科专业教育教学
 
       中小学各学科课程标准、普通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公共基础课及相关专业课,要结合本学科本专业特点,明确国家安全教育相关内容和要求,纳入课程思政教学体系。
 
       各学科专业教师要强化国家安全意识,通过延伸、拓展学科知识,引导学生主动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国家安全问题,着力强化学生国家安全意识,丰富国家安全知识;要理解总体国家安全观,掌握国家安全基础知识,结合学科专业领域特点,在课程中有机融入国家安全教育内容,避免简单添加、生硬联系,注重教学实效。
 
       (四)发挥校园文化作用
 
       充分利用学校各类社团、报刊媒体、广播站、宣传栏等平台,实现国家安全知识传播常态化。鼓励和支持学校网站开设国家安全宣传专栏或在线学习平台,开发适合互联网、移动终端等新兴媒体传播手段的国家安全教育精品资源。结合入学教育、升旗仪式、军训、节日庆典、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国家安全教育活动。
 
       (五)充分利用社会资源
 
       充分发挥国家安全各领域专业人才、专业机构和行业企业的作用,开设专题讲座、指导学生实践活动、培训师资、提供专业咨询和体验服务等。有效利用各类场馆、基地、设施等,开发实践课程,组织现场教学,强化体验感受。
 
       四、考试评价
 
       (一)评价原则
 
       坚持发展性,强化教育引导,激发学生学习热情,提升学生国家安全意识,增强爱国主义情感,杜绝随意打分、简单排名。
 
坚持过程性,激发学生积极实践,提升学生维护国家安全能力,引导知行合一,避免单一考察知识概念。
 
坚持多元性,注重自评与他评相结合、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保证评价全面客观。
 
       (二)评价实施
 
       依据国家安全教育主要目标和主要内容,明确评价要求和评价要点,突出素养导向。将相关国家安全教育内容纳入不同阶段学生学业评价范畴。小学阶段侧重考察参与相关活动情况;中学阶段相关学科要把国家安全教育有关内容纳入考核评价范围,兼顾活动参与情况的考察;大学阶段采用多种方式进行课程考试,兼顾过程性考核。客观记录学生参与国家安全专题教育、课程学习和社会实践等活动中的态度、行为表现和学习成果,确保记录真实可靠,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五、管理与保障
 
       (一)组织领导
 
       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省级教育部门会同省级党委有关办事机构,做好本地中小学(含中职)国家安全教育顶层设计,明确工作任务、人员配备、责任机构、条件保障、经费投入、推进计划等。实行分级负责制,省级党委有关办事机构协调推动,省级教育部门牵头协调其他部门,统筹指导本地国家安全教育工作,地市、县相关部门负责组织落实,督促中小学(含中职)履行国家安全教育教学实施主体责任。
 
       高等学校党委负责本校国家安全教育的组织实施,在教师配备、经费投入等给予必要保障。
 
       (二)课时保障
 
      大中小学国家安全专题教育每学年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2课时。高等学校国家安全教育公共基础课不少于1学分。小学、初中、高中(含中职)各学段国家安全教育内容安排原则上不少于32课时,要统筹落实到课程标准和教材中。
 
       (三)督导检查
 
       把国家安全教育纳入教育督导体系,明确督导办法。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组织开展国家安全教育督导,着重检查教育实效,检验学生思想认识、态度情感、行为表现等方面的状况。将督导检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
 
       (四)专业指导
 
       全国国家安全教育指导委员会负责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教学的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等工作,会同国家教材委员会相关专家委员会组织开展国家安全教育高等学校教材和中小学(含中职)读本审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通过开展典型培养、评优评先、学术研讨、经验交流等活动,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相关专业学术机构、学术团体加强国家安全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学术平台建设,组织开展学术交流、教学应用研究等。
 
       各级教研部门组织国家安全教育实施途径与方法的专项研究,探索学科有机融入、专题教育设计,有效指导教师教学。
 
       (五)资源开发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指导开发适合中小学(含中职)学生认知特点的国家安全教育读本,组织编写高等学校国家安全教育公共基础课教材。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相关专业机构要综合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有针对性地开发配套的多媒体素材、案例库、课件、微课、专题网站、应用软件、微信公众号、在线开放课程等集成的数字化课程资源,确保资源形式与种类多样化。
 
       地方和学校应注重因地制宜,统筹利用现有资源,推动相关教育实践基地改造升级,拓展其国家安全教育功能,打造一批综合性教育实践基地和专题性教育实践基地。
 
       (六)师资队伍建设
 
       分级开展大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培计划”、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培训、思政课教师培训等各级各类培训,强化每位教师的国家安全意识,提高实施国家安全教育的自觉性。
 
       分层次举办校级领导总体国家安全观专题研讨班,对国家安全教育关联度较高的学科教师进行专项培训,建设培训者队伍和专家库,提升实施国家安全教育的能力。
 
       选拔、培育一批专门从事国家安全教育的专业骨干教师;鼓励相关领域专家、思政课教师、相关学科教师,发挥专业特长,参与国家安全教育,形成专兼结合的国家安全教育师资队伍。
 
       鼓励支持高等学校设置国家安全教育专业或开设国家安全教育专业双学位,强化师范专业国家安全教育要求,培养从事国家安全教育专业人才。
 
 
 
附录:国家安全教育知识要点
 
内容来源:教育部网站
 
本号主编:刘贯之
 
责任编辑:梓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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